其一,消费者在家装前,一定要向有关部门咨询,对家装企业要坚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具有专业施工力量的企业,防止上当受骗;
其二,消费者找家装企业要核对它们是否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筑装饰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是否具有施工技术保障措施;
其三,消费者在家装前,必须与家装企业签订由市工商局和市建委推广使用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在签订合同时,要逐一填写清楚,一旦违约便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四,要请家装监理企业提供监理服务;
其五,消费者在家装时,千万不要找马路边"游击队"式的施工队伍,他们既不具备施工力量和设备,又在装修质量上无法保证。而且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旦发生家装质量纠纷难以解决。
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应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凡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的应立即向施工者提出,要求予以及时纠正或停止施工。施工结束时,要亲自参加监理部门的验收。
另外,家装时如果由施工队负责包工包料,消费者应及时对施工队所购买的各种材料与合同单及发票进行核实,对其品牌、规格、产地、厂家、价格、质量等是否齐全、明确,发现有"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应要求纠正。在家装时,凡是消费者自购材料,在选料时,一定要到专门的建材商店购买,认真检查,防止"三无产品",一定索要发票和保修卡。
消费者在验收家装质量时,一旦发现与所签的合同质量标准不符合时,消费者可从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找家装企业进行协商和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时返工,重新施工;二是请示市装饰协会和各级消协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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